来源:漯河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:2026-01-01 02:21
自2024年9月5日起,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。
一、单个缴存职工在漯河市内购买(建造、翻建、大修)首套、第二套自有产权住房或首次、第二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。
二、两个(含)以上缴存职工在漯河市内共同购买(建造、翻建、大修)同一套自有产权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、或产权共有人应得的贷款限额合计,首套、第二套自有产权住房或首次、第二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。
来源: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